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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被收回后,农民要注意哪些?

    吴述华     2018-06-07 13:08:25     浏览:33    回复:0    点赞:1
    发帖人:吴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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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被收回之后,农民将永久失去土地?这项规定,农民要注意!

     目前国家正在不断推动土地整治与改革工作,禁止搁置荒芜土地、污染浪费土地等行为的出现,在《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同时在2017年国家对《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对于土地保护将再上一个新台阶,尤其是遭到浪费、污染、闲置的土地都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虽然说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过随着《土地管理法》修订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都明确指出农民朋友违规违法滥用土地、或者闲置荒芜耕地,农村集体组织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中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承包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土地耕作;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那么土地被收回之后,农民朋友就将永久失去土地吗?

    这一点也是许多农民都迫切需要知道的问题,其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有亮点问题农民朋友需要注意,第一点是:搁置荒芜土地收回;第二点是:土地重新发包!搁置荒芜土地收回之后,也将会重新分配给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继续种植,其实不仅仅是搁置荒芜的土地,违规使用、污染等土地被收回治理之后,也将重新分配给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继续使用!

    与此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中就指出,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以支持。同时在《土地管理法》中还提出,在承包期内,经过农村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就可以对农村集体组织个别成员进行承包地调整。
    综上可以看出,农民因为搁置荒芜等问题导致承包被收回之后,可以申请返还被收回的承包地,而如果是由于违规违法使用、污染等行为导致土地被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则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治理费用,在治理之后,农民则可以继续申请承包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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