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大家关注 > 正文
    购物车
    0

    退役军人可享受的几种待遇

    信息发布者:吴述华
    2022-01-11 22:56:41   转载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在回到地方后,可以享受国家定期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最常见的有3项:一是伤残军人抚恤金;二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三是农村老义务兵生活补助。

           详解如下:伤残军人的抚恤金伤残军人作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对象,需持有《残疾军人证》,且在地方政府档案部门有病情档案的记载。伤残军人抚恤金的发放,从今年开始,按月发放。不论是现役军人,还是退役军人,只要经有关部门评定了残疾等级,且达到符合领取伤残抚恤金标准的,就可以领取伤残抚恤金。

           具体享受条件为:因战、因公致伤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都可以领取定期抚恤金;因病致残达到1-6级伤残等级的,可以领取定期抚恤金。

           有的现役战友咨询,自己因公致伤后,单位说只能在退役时才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问鉴定伤残等级后,抚恤金是否要从发生伤残时开始补发。可以确切地说,伤残军人抚恤金是在评定伤残等级后的下一个月起发放,个人在没有评定伤残等级前,是不享受伤残抚恤金的,即不存在补发。

           军人在评定残疾等级后,主要享受两笔钱:一是伤残军人抚恤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二是残疾保险金和附加残疾保险金。这笔补助可以在军路输入“伤亡保险”进行查看,根据基数计算的。伤残军人抚恤金,正常是终身领取的,除未进行年度审核、或个人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特殊情况的,会中止或停发抚恤金。

           在2020年2月1日施行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有明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亲历流程参照)从2006年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纳入国家定期生活补助范围。依照规定,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享受的对象为,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同时,在身份上限定了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带病回乡生活补助,是需要自己申请的,在服役期间就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对于服役期间要注意保存好所有看病就诊原始病历,在退役时可以申请慢性病,将病情鉴定或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放入档案。退役士兵在回地方报到时,就可以申请。报到时一般会进行填个人报到信息,健康栏中应当备注“慢性病或具体伤病情况”,同时按以下步骤申请带病回乡:

           一是个人递交申请书。个人在服役期间患病及家庭困难等情况写清即可。

           二是村(居)委会初审。携带军队医院看病的原始病历和军队体系医院的诊断书,到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证明中的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病情及家庭困难的简要情况。

           三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复核。将资料递交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同时按照乡一级提供的由省级制发的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制式表格,填写个人信息,递交申请带病回乡相关资料。

           四是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审。会根据个人递交的相关资料病情,集中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参照带病回乡病情范围进行联审。

           五是市级退役军事务部门审批。通过后,会集中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即可以领取到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本人不申请及不符合当地评定条件的,则不会认定为带病回乡,也不会享受生活补助。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并不一定领取终身,个人家庭条件改善后,不符合享受条件时,会中止享受补助待遇。

           另外,即将修订的《军人抚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取消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但在新条例未正式出台实施前已经批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仍继续享受定期补助等相关待遇。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
    在口语及一些媒体报道中,这笔补助也常称作“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农村籍退役士兵都会有老年生活补助,其实不然。最早的政策依据可追溯于2011年7月27日,国家民政部门印发的《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于2011年8月1日执行。对于这笔补助享受的对象,结合国家及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布有关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规定,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现在很多人都理解是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但其实真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一是现年满60周岁,且是在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农村籍老义务兵。   

           二是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是指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三是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同时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对于符合领取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的对象,只要携带退伍证、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个人相关资料,向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制式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照片进行身份审核即可。


    打赏捐赠
    1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